楚天快报讯(记者朱道全通讯员汪玲玲 陈静)毒奶粉,毒大米,毒啤酒……频繁曝光的名词让人胆战心惊。近日,曾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使用工业松香加工、销售“毒猪头肉”案提起公诉,该案是今年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以来办理的首例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
经查明,被告人雷某在曾都区南郊办事处一出租屋开设作坊,长期进行猪头肉加工、销售“有毒猪头肉”。去年,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对雷某生产作坊检查时现场查获工业松香89公斤和猪头肉1216公斤。截至案发时,雷某已销售使用工业松香加工的猪头肉数千公斤。
经鉴定,雷某使用的松香酸值含量高达160mg/g,严重超过国家安全标准,属工业松香。工业松香为非食品级松香甘油酯,未被使用(脱毛)的工业松香一般为黄色固体,而使用后的工业松香则为黑色固体,因其铅含量过高,根据规定被禁止使用。